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多少钱
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多少钱,房产证是比较重要的存在,一般在夫妻之间,房产证的名字也是大家都关注的一个点,对于房产证其实也是有很多规定的,以下了解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多少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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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首先我们要看一下你这个房子有没有贷款,如果没有贷款的话,带上你们的各种证件,也就是结婚证,身份证和房产证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到房屋。所在地区的环境下交易中心去办理房产证,增加配偶姓名,窗口的工作人员会审核你所提交的材料,然后大概需要支付110元的手续费,就可以拿到这个新的房产证了。
2、如果说是有贷款的情况下,先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,根据贷款的不同。除了上面需要支付的一百多块钱外,还要支付其他的费用,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,可能还需要再加100块钱,如果是两种贷款组合的,可能还需要支付两百元左右。
综上所述,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多少钱的相关内容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,如果有更多好的建议,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。
二、不动产证写名字新政策有哪些
1、上面我们也讲了在房产证上写名字的政策,但是我们写名字的政策都是说是在婚后,也就是说两个人已经结婚之后写名字了,政策一个是有房贷,一个是无房贷的,两种方式,那么接下来跟我们小编一起看一下,如果两个人并没有领证,如果要增加名字,该怎么增加?
2、如果是婚前加名字的话,那么可能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比较多了,每平方米可能要交一定手续的交易费大概两元左右,如果不满五年的话,可能还要缴纳5%营业税和1%的调税,如果满五年,这一项可以刨除掉,还需要万分之五的印花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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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允许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多个人的名字,但从实际情况来看,其实很多时候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的都是自己配偶的名字,这样预示着该房产双方是共同所有的。然而,加名字也是要给钱的。那么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要多少钱呢?区分不同的情况,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。
“房产证加名”看上去好像很简单,也就是在房地产权证上增加一个产权人的名字,但是其实这还是需要走一系列的办证程序的。从法律上来说,“加名”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。
而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产权证的共有情况的规定,主要有三种不同的方式:夫妻法定共有、出资人约定共有和女子继承共有。那么关于房产证加名字办理流程及费用是什么?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吧!
一、房产证上加配偶名字要多少钱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:“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,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、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。”不动产登记是按件收费的,一般加名字只有10元就可以了。
二、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
如果您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购买的话,在之前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,现在想要将另一位也加到房产证上的话,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,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,在申请原因中将事由写清楚,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。
但是目前已经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了,而是不动产登记证书。这种情况的办证费用主要就是一个登记费费用,登记费是全国统一规定的,住宅的话是80元,非住宅的话是550元。
三、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
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的'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,那么在结婚后,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的话,就只能是走房产交易的程序,一般主要就是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来加名字,这种情况下就要交纳契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等税费。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,需要大家提供房产证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购房发票、契税发票以及购房合同。
如果是房改房的的话,还需要提供房改房的办理时间。办证费用也就只需登记费费用,与第一种情况一样,如果用途是住宅的话收取80元,非住宅的话收取550元。
四、夫妻双方加名字的流程
夫妻双方带好三证(结婚证、身份证、房产证)正本及复印件,一般来说登记部门会核实原件收复印件,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,先进行交易。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领证,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,然后将资料进行提交,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,如果材料齐全的话会立即受理,并出具受理通知单。
要是在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面加上配偶的名字,则此时对住宅的收费为80元,如果是非住宅的话则为550元。但要是在结婚之前就要求加上名字的话,其实收费还是一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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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法典》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
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,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,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。
依据物权法的规定,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。
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,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,已发生了变动房屋产权的法律效力,即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。
同以往的规定不同,《民法典》婚前买房的相关解释明确说明,婚前夫妻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在作为共同财产。同时,《民法典》还出现了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属于私有财产,归一方所有。
除此之外,《民法典》婚前买房相关条例还指出,一旦双方离婚,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所有。婚后参与还贷离婚时可视情况获得一定的补偿。具体为:
一、房产证上如果加上你的名字,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。
二、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:
1、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,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,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房子当然也属于这个登记名字的个人财产。不过,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子时另一方也有出资的,则出售房产所得价款双方按照购买时的出资额进行分配。因为房款全额付清,所以不存在还贷的问题。
2、如果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,则属于共同财产,用出售或拆迁所得价款买的第二套房子也就是共同财产了。
三、有关房产的规定
1、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(三)项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2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